碳排放 碳中和
碳排放 碳中和

实施低碳发展战略,积极发展清洁能源,建立碳排放管控机制,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。

政策背景
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

1992年5月9日通过了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,1994年3月21日生效。该公约目标是将大气温室气体浓度维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,在该水平上人类活动对气候系统的危险干扰不会发生。

1992.5
1997.12
《京都协定书》

1997年12月《京都协定书》首次以国际性法规的形式对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做出明确。2005年2月16日,《京都议定书》正式生效。发达国家从2005年开始承担减少碳排放量的义务,而发展中国家则从2012年开始承担减排义务。

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

2015年12月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近200个缔约方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达成《巴黎协定》。这是继《京都议定书》后第二份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协议,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了安排。

2015.12
2021.03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“在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、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等多个方面提出绿色发展、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,力争实现碳达峰、碳中和的目标。

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》

2021年10月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》编号为GB 55015-2021,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,新建的居住和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应分别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平均降低40%。

2021.10
2021.10
《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》

2021年10月,《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》国发〔2021〕23号“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。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,深化核算方法研究,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。支持行业、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开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学研究,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体系。推进碳排放实测技术发展,加快遥感测量、大数据、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,提高统计核算水平。积极参与国际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,推动建立更为公平合理的碳排放核算方法体系。”

碳排放 碳中和
       碳排放是关于温室气体排放的一个总称或简称。指在生产、运输、使用及回收该产品时所产生的平均温室气体排放量。而动态的碳排放量,则是指每单位货品累积排放的温室气体量,同一产品的各个批次之间会有不同的动态碳排放量。碳排放是目前被认为导致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之一。我国碳排放中占比最大的(54%)来源于电力和供热部门在生产环节中化石燃料的燃烧。
       碳中和是指企业、团体或个人测算在一定时间内,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,通过植树造林、节能减排等形式,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,实现二氧化碳“零排放”。在国家能够可持续发展,老百姓不会因政策返贫的基础上,通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增加温室气体吸收的形式,抵消温室气体排放源中的人为排放,实现“碳”(温室气体)的中和。
服务内容
企业碳达峰规划
碳排放计算
碳核查
碳资产管理
CCER项目开发核证
实施路径
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化利用
加快实施清洁用能替代
加大二氧化碳埋藏及封存应用
发展碳转化及森林碳汇
建立市场机制控制碳排放
服务亮点
公司配备持证的专业技术服务团队
运用专业碳排放计算软件,精准核算,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度